机构职能

  1、受理来信,接待来访。

  2、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、交办的信访事项。

  3、向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责任单位转办、交办、督办信访事项。

  4、参与调查、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。

  5、指导、检查本地区、本系统的信访工作,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,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。

  6、调查研究,向领导提供信息。

  7、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、政策咨询。

  8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定的其他职责。

机构负责人

  信访办主任:许小龙

部门联系方式

  联系电话:0558-8961348

  办公地址:阚疃镇人民政府一楼东

  邮 编:236742

  邮 箱:lxxktz@163.com